律师你好,打扰你点时间,帮我看看给点意见
更新时间:2013-09-08 22:30:4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打扰你点时间,帮我看看给点意见
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当初爷爷没钱看病就把房子给老四,老四照顾两老人至老死,后来在爷爷看病过世就用了一笔钱,老四负担不起以后奶奶的费用,就想把房子卖掉,卖了奶奶就没地方住了,结果老二就说以16万的价格买入,子女6个都同意,并签订了协议。内容是奶奶在世期间有权居住该房,老二照顾奶奶的日常起居,但生病过世的费用由6个子女平摊。当时老二没急着过户是因为房产证没满5年,子女6个决定满5年后在过户,先让老四写了收条。可是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奶奶病摊了,老五说要把奶奶接到他家去照顾,房子归老五,几时卖掉了就几时还给老二16万。老二说不过其他几个子女也就同意了,给了他们期限。可期限到了房子还是没卖掉,没办法的前提下,老二过户了。老二的意思是当先抵押。老五要卖还是给他卖的。老五听后就急了,现在非要把奶奶送回老二家。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问下,如果上了法院打官司老二家会输吗?老二有没有违反当初的协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