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大约9点半时,我正常行驶在苏州G31
更新时间:2013-09-07 13:18:07
问题描述:
昨晚大约9点半时,我正常行驶在苏州G312国道往无锡方向。前方正是红灯,于是我停车,等到绿灯亮起时,我开始行车,当我还没有挂到2档的时候,从我的左边出现一辆三轮烧油车,硬是从我的车前窜过,我来不及刹车撞到了他的右边车门,我的车左前方保险杠脱落,后经过交警认定。对方从逆行道 与我同方向前行。由于要去我右前方的路,就强行从逆行道往我的车道上强行借道,直接就发生的这场事故
今天去望亭交警中队定责任,对方付主要责任。而我付次要责任,这对我来说无法接受,对方既是逆向行驶,有是强行街道,我为什么要付这次要责任,麻烦专家帮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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