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8月初提交离职,但由于公司给予大量的
更新时间:2013-09-06 22:05:30
问题描述:
本来8月初提交离职,但由于公司给予大量的工作量,频繁加班导致出现幻觉还有出现身体不适,甚至连手机都不敢接触,关机。食欲不振失眠,然后经过QQ和邮件请假,但公司不给于请假,但自己又没法正常去上班,心理负担太重情绪激动怕去上班就疯了,所以一直在请假上折腾了两天没去上班,后和公司人事沟通说领导同意这两天为请事假,第三天进行离职交接,交接完毕后公司却到工资发放时间不发放上月工资,公司说我没去上班导致公司损失2万元,但是此前没有过这些问题,公司也没给出过处罚证明,也不给我说明补发工资,之后所有事都我主动联系公司,公司却一直拖我时间,签订合同也不给我,说是该负责职员不成熟,本人不索取都一年了,还说我平时加班都是自愿加班,公司规定加班一个小时不算加班,我觉得这是很霸王不加班工作完成不了损失要罚钱,工作加班昨晚却成了自愿加班,经过劳动局协调不成功,请问我这样去仲裁能成功么?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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