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夫妻于2011年生有一
更新时间:2013-09-06 16:36:4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们夫妻于2011年生有一个男婴,属于超生范围,后来由于两夫妻不合要离婚与2012年我们夫妻俩私自将小孩通过别人介绍给啦另一对夫妻抚养,当时就简单的手写啦一份协议,大意是小孩给他们抚养,要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不能虐待,等等,当时给啦三万元给我们做为我们补助,也没开票据什么的,但是到后来我们夫妻俩和好啦,所以就没离婚,可是今年我们镇上的计生委到我们家找到我们要我们罚款社会抚养费五万元,我们想我们又没卖小孩只是给他们抚养,所以就找他们夫妻给罚款,可是他们夫妻俩却说要钱不给,要就把小孩抱回去,并给他们那三万元退回去,还得另外多加两万一年多抚养费,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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