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我和何某签订门面
更新时间:2013-08-31 10:19:07
问题描述:
2012年10月18日,我和何某签订门面房出租协议,合同承租期2012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18日,两年租金已收,但是他做的全封闭的广告牌将我家空调主机堵死(合同讲明:不得影响我的通风采光)。今年夏季,七月八月连续高温,我多次找他交涉,他仅从广告牌底面打了两个40厘米×40厘米的小洞,却未能达到空调使用效果,后我又多次找他交涉,他却一直未能处理,迫于无奈,我只好前后两次采取拉电断匣(我家是电动门),后110出警处理,我立即将电送上,但他至今没有采取措施。8月2日,我发短信给他要求按照租房合同内容,终止合同。他老婆鞠某却恶人先告状,将我告上法庭:1、退回后继房租,2、赔偿营业损失,3、赔偿装潢损失。这官司我该如何应诉?同时今天,我才知道租房合同承租给何某卖酒,实际却是他老婆鞠某办了什么公司,此做法对合同、本诉讼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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