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房东群租损害相邻权如何起诉?
更新时间:2013-08-31 17:09:5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市中心某区老房子的原住居民。老房子结构为三层楼。一层至二层楼道中间有一间亭子间(面积约8平米),二楼至三楼的楼道中间也有间亭子间(面积8平米)为同一房东所有。两件亭子间加起来一共16平米。底楼的过道、厨房间、小卫生间和二楼的大卫生间都是公用的。此老房子的产权属于教会产权。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
现在这两件小亭子间被房东分别租给了一对安徽夫妻,还有一间住了扬州三口之家。都是外来务工者。安徽的房客因为是摆地摊的(卖鞋、卖雨伞、卖围巾),将她的货物都大量堆积在公共的过道上,影响通行和环境卫生。经过多次沟通无效且态度凶恶(跟她本人沟通、通过物业和居委会都没用)。依旧我行我素。因此想通过法院起诉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房东只管收钱,别的事都不管)。
之前多次投诉到居委会,物业,和所属街道。街道工作人员说根据上海市的租赁房的规定他们是属于群租,但是因为是有两件房间,分别住了两家人,从这个角度讲又不算群租。
这两件房间的所有人也就是他们的房东原来也就住2个人。现在一共住5-6个人。且煤卫都是公用的。到底能否起诉他们群租呢?并且让安徽的房客将她堆积在公用部位的货物都搬走?
补充一下,找物业,街道,居委会都不管用,安徽租客根本不理睬。光调解肯定解决不了问题。寻求法院起诉的途径。想知道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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