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国营企业,现已破产,其职工住房有
更新时间:2013-09-01 14:18:03
问题描述:
我们是原国营企业,现已破产,其职工住房有两种;一种是单元房,属于原企业出资修建,面临破产前修建。破产后卖与职工,主要原因是有一幢干部楼。另一种是七十年代修建,套间房和单间房。其修建方法是;河沙,石头由职工利用下班时间到河边上背的,沙石都是自己手工挖。但至今未卖与职工,而我们至今都在居住。请问我们是否同单元房一样拥有所有权?政府是否应该同样卖与我们?如果我们面临拆迁,我们将如何维权?依法又应该怎样处理我们这样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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