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且被税务列为非正常户
更新时间:2013-08-26 18:04:49
问题描述:
04年遗失身份证,05年被冒用注册公司,该公司06年因连续3月未申报企业所得税被税务局非正常注销同时工商吊销,今年本人去注册公司时无法办理税务登记。想咨询几个问题
1、身份证遗失的是一代,没有登报没有报警回执,也没有办理挂失补办,是直接办理的换领二代身份证,户籍科查到的资料只能证明04年换领了二代,没有挂失补办的字样。这种情况下,是否除了笔迹司法鉴定之外没有别的方法证明公司非本人注册了?仅凭笔迹鉴定这一个证据是否足以证明
2、该公司已经吊销,我主要是想从税务黑名单中解除,那么行政诉讼的话应当起诉国税,地税,还是工商,还是3家一起告。公司已经吊销了,工商黑名单也过期了起诉工商还有意义吗
3、如果从源头进行行政诉讼也就是起诉工商,如果胜诉,是否能以判决书作为依据要求国税地税解除我的非正常户
4、税务行政诉讼要求的是先补缴罚款和所欠税款,再进行行政复议,拿到复议结果后才能发起行政诉讼,在我这种情况来说,是否也要遵循这套流程,还是说可以直接发起行政诉讼?
5、本人户籍在福田区,被冒名注册的公司登记在罗湖区如果进行行政诉讼,我是起诉罗湖区级机关还是福田区级机关,还是市级机关?
6、除了诉讼这条路外,是否能够通过律师与税务局接洽,通过协商和自行进行笔迹鉴定进行处理
很无助,拜托各位专业人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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