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并享有应得的保护
更新时间:2013-08-23 11:18:47
问题描述:
我在孕期 将近分娩 单位是民办幼儿园 由区政府收回场地办公办园,原幼儿园7.31注销。公办园称由民办园解除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公办园将对其中符合条件的教师择优聘用。 我的问题是: 1、,民办园不愿作任何补赔偿 而我的生育险一直有交,至生育时原幼儿园已经注销,我的生育险如何兑现? 2、公办园也不给我重新签约的考核资格 说是孕产妇,我可以如何争取与教师同等的对待?妇女儿童应该是受保护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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