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了男朋友房产,将来可能面对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3-08-23 21:36:06
问题描述:
男朋友有一套房产,还在贷款中,为了将来结婚,我家拿出相当于目前房款(除贷款部分外)的40%现金给了他。他在收条中写了收我家的这笔钱是用于购买这套房产的40%产权。目前我们还没有登记注册,自然房产证上也不会写我的名字。
请问,如果登记后,我加名字,需要交多少税?
如果他今后耍赖,不肯给我家40%产权了,这份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应?还是婚后去做个财产公证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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