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甲有土地4亩5分地承包给乙和丙
更新时间:2013-08-21 21:53:43
问题描述:
合同内容:甲有土地4亩5分地承包给乙和丙,承包费用2250元整,承包土地上可以栽果树,动迁果树动迁费贵乙所有,丙所有承包土地费用可以每年一交,随市场价。日期2012年3月30日。(至今只交过一年的承包费用,甲有意收回土地所以没再追要承包费。)甲想收回土地,自己经营。请问此合同算是无效合同吗?起诉从哪个角度走是最能维护甲的权益?土地若能收回来,需要给乙跟丙赔偿吗?(该合同没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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