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员工个人名义贷款现无力偿还,贷款资金流向不明,员工除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外还应报警吗?
更新时间:2013-08-21 18:07:49
问题描述:
您好,去年6月企业让员工填写了一份**银行的小微采购卡申请表,并监督员工进行签字提交身份证件等信息。银行审批后这笔贷款被直接打到企业提供的不明户头上,员工没有任何权利能接触到,按**银行的小微采购卡的申请原则来说,这笔贷款应专项用于企业链条的上下游采购或销售,但就员工反映的情况表明,这笔贷款很大一部分被转移到其他地方并没有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具体资金去向只有企业董事长知道。企业在多处银行有贷款,且现已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现员工打算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清楚是否应该报警,让公安机关进入,因为董事长已经很长时间么有出现在公司了,且很少接电话,董事长持有的是香港户口,是否报警让警方对其提前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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