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儿讨说法
更新时间:2013-08-19 06:48:47
问题描述:
我们全家五人带三岁多的儿子参加旅行社8月9日的二日三夜青岛、日照旅游,8月11日晚,在返程途中,儿子猝死,医生注明死因:呼吸循环衰竭,(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有以下考虑:1、出行前旅行社未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2、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拼到其他旅行社。3、在灯塔景区,石头较滑,儿子不慎摔倒。导游未尽提前告知义务。4、安排购物活动较多,游客必须全员参与,特别是11日中午,原定的游船(上午已交过钱)因停航而取消,我们迫于导游退钱的压力(导游说必须再去购一次物才退钱),12点左右,刚从300米开外的食堂步行就完餐返回的我们,再次下车在烈日炙烤下,随导游前去购物,此时,车门上锁。当我们从购物点返回时,车门仍没打开,我们又在外面被炙烤了40多分钟,当时又累又乏,我老公和儿子竟然在一家店铺门前的地垫上睡着了。5、临行前,我们一再问旅行社自费项目不玩行吗?他们承诺可以,8月10日,导游却威胁我们说不玩就不管我们吃饭,睡觉。最后我们又多花了300元去坐帆船、快艇和游海战馆,导致我们旅游特别疲劳,特别是去海战馆时,可能导游见去的人数没达到预期,有些生气,走路特别快,车也停的特别远,感觉有二、三里地,我们是一路小跑跟过去的。那可是中午两点钟左右啊!这期间,我儿子就一直让抱着,不愿下地。而且晚上根本不睡觉,几乎闹到了凌晨三点,我们又是三点钟启程去的青岛。我准备起诉旅行社,不知从以上哪些方面可行。胜诉率多少?跪求高人指点,千恩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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