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婚内协议书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3-08-14 08:46:06
问题描述: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并于 年 月 日育有一子。
双方婚后因甲方多次婚外情,与异性有频繁的短信、电话联系、网络聊天及同居等行为(见附件一)。
现甲方表示悔改,乙方为挽救家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甲方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或精神出轨。如有再犯,甲方同意立即与乙方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因甲方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欺骗,隐瞒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权按以下约定处理:
1、子女由乙方抚养,随同乙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直到子女独立工作为止。甲方每月支付女儿护理费贰仟元整(1000.00)直到子女大学毕业为止。甲方应于每月的28前日将子女的抚养费及护理费交到乙方指定的招商银行帐号:。其余学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按实际支出,全部由甲方支付,在实际费用支出的次月1日汇至乙方指定的招商银行帐号:。
2、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补充说明:位于的房产经甲乙双方父母公证委托给乙方,离婚后该处房产归乙方所有。位于XX房产,该房产系甲方父母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为男方所有,但经过公证已增加女方户名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甲方自愿把该房产过户给乙方所有,乙方去世后,该房产过户给甲乙双方所生子女)。甲方不得将财产藏匿或转移给其他任何人。如在离婚后,经查实有藏匿及转移部分财产之行为,乙方随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追回财产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如有意外过世,则个人名下财产归双方所生子女所有。非甲乙双方共同生育而又确系甲方或乙方子女对该财产不具有继承权。
二、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四、签定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儿子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如有不妥,能给些详细的建议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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