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7点多我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自
更新时间:2013-08-14 08:46:50
问题描述:
8月12日上午7点多我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因前面有车停下,我想从侧面过去,刚动车头回头看见有一两轮电瓶车在快速行驶距离我有15米左右我立即停车想让他先过去,可他由于速度太快且未看路在距离6米左右才看见我车在前面刹车未刹住撞到我的车上而导致他的右手中指弯曲流血当时看到他的手受伤就把直接他带到医院未报警事后才报警,对方说是我突然冲出而推卸责任,但我有人可以证明是因为对方的速度太快才撞我车上的。请问我有责任吗,如果对方要通过民事诉讼我会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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