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丈夫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它与2006年8月30日代表单位和他老婆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即
更新时间:2013-08-11 20:49:30
问题描述:
2008年前,丈夫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它与2006年8月30日代表单位和他老婆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即把单位的三间平房(旧教室)以不低于当地租金的标准租给他老婆,此份合同的有租赁时间为10 年,即从200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可是2008年4月后签合同的丈夫已经不是单位的法人代表了,我想咨询一下,此份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注:他的妻子无业)如果有效,私自和老婆签合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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