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没有及时办理,是否补发工资
更新时间:2013-08-10 21:04: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问您,第一个问题:我的档案年龄是1949年8月的,身份证上是1953年的8月的,2013年8月去办理退休,社保局的人说档案上是1949年的,2009年8月就已经退了,我想问社保局应该补发4年的工资和这4年所交的参保费吗?第二个问题:我去年才知道退休年龄是按档案上的年龄来办的,就去找人事局的人问,他说档案上有两个年龄,一个是1949年的,另一个是1953年的,虽然最早登记档案那页的年龄是1949年的,但盖的章的时间1987年的,而1953年的章盖的时间是1978年的,那边的人说以盖章的时间为准,我想补充一点,1949年盖的章是同意补办的章,所以时间晚点盖的,人事局的说退不了休,我才等到今年去办的,想问下您是以盖章的时间为准吗?但是那个章是补办的所以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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