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方面的律师
更新时间:2013-08-09 19:43:21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B公司挂靠在A公司替一家企业造厂房
,中间一直是A企业开发票垫资,B企业实际做工程,最后结算时由A公司出面,拿到结算款项后扣除工程期间对B公司垫的钱,剩余全数交于B公司。顺便一提,与企业的工程合同是A公司签订的。结果B公司在没有通知A公司的情况下与企业结算,企业也没有通过A公司直接把款公司项交给B公司,导致B公司法人卷款逃跑,给A公司带了直接的巨大的损失。请问这个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问那家企业追讨吗?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