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打工仔与我服务的公司发生的
更新时间:2013-08-08 18:45: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打工仔与我服务的公司发生的情况是:我与2012年6月7日进入被诉人公司上班,当时只是老板口头承诺每月工资叁仟元整,每月发薪期间打入我的银行卡里,也入职时也没填写任何表单,就这样上班了。在大约6月下旬,财务部经理让我签劳动合同,只是让我在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的乙方处:签我的名字及日期,内容不让我看,也没有给我一份,就这样完了。
2013年7月5日周五下午被诉人公司财务部陈经理突然通知我,解雇我,理由是不胜任工作,并与当日结清工资,并且公司给我开具的只是收条,既无公司的公章也无财务经理的签字,我提出要求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陈”说我是临时工,你来时没有签劳动合同,更不给一个半月的补偿金4500元。
我要维权,我应从哪几方面准备啊
我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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