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配若干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3-08-07 08:38:2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12年10份领的结婚证,13年4月办的婚宴。而后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宴后第二天妻子开始跟我吵架、(毫无缘由的数落、辱骂我的母亲)闹事。而后隔三差五的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吵架(有病瞒着家人因贫血抢救过一次而后拒绝检查,医生曾建议带她看看心理专家)。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决定离婚。
婚前我买车因为钱不够她付了一部分,领证后13年春节前她自己掏钱买了辆车。婚前财产未做任何公证或说明。婚房是我爷爷的回迁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子是领结婚证后我父母借钱、赊账装修的她就掏了1万的门钱其他一分都没有出过)。领了结婚证后她就开始惦记这套房子通过各种理由、各种手段将她的名字填写到房屋回迁协议里(伪造、变更、公证处公证、开发商那里要求我父母写的赠与保证书等等)。我父母以前买的耕地没有手续她自称可以办理手续然后将资料拿在手上办理的一卡通也办到她姐姐名下。
婚后关于收入都是自己用自己的也没有说什么公共财产,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地方财政发工资,她是搞个体的,具体月收入也没有给我看过,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存款、多少欠债。请问:1、如果不能够协商离婚我该以何种理由起诉离婚? 2、在正式判决离婚前如果她四处打欠条借钱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13年春节前她买的那辆车如果要耍无赖说是借钱买的,算做夫妻共同债务我该怎么办(车已经看不到了,不清楚是不是她转移了)? 4、像这种情况我们俩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5、您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顺便帮着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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