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10月16日在这单位工作的,
更新时间:2013-08-04 13:55:18
问题描述:
我2008年10月16日在这单位工作的,2012年7月一号签的合同,到2013年6月1日合同到期!之前三年从未签过合同!工作单位没有说在续签合同!我7月1日提出离职,我想让单位给我办下失业险,单位领导说办不了,当时说我们签那合同是假的,后来我拿着那份合同去了劳动仲财,说只要签过合同就不存在假合同,只是合同有效无效!工作人员说我们合同上的公章确实是假的!然后我给领导打电话说假合同公章的事,不给我办失业险我就告她,她害怕了,说给我和老板说!后来同意给我办了,7月18号我还在职,7月19号我接到领导电话说,我们家老板亲自给我辞退,从19号我就不用去上班了!给我办失业险!正常我是干到月末的才能离职!又没过几天我又接到电话说事业险办不了了,说我们那合同生效,说不管合同公章假不假的,只要签合同的就是生法律效应的!我应该这么为自己维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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