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321至20135
更新时间:2013-08-02 18:09:14
问题描述:
我于2013-3-21至2013-5-10在一家小公司打工,口头约定工资12000元/月本人在职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为该公司设计了一台自动化设备,但老板为了节约成本将我图纸要求擅自改动,于是我一气之下提出辞工。辞工后一个多月我向其索要工资,他却把责任推向于我,此时设备已按他的理念装好,但不能用,我去劳动局投诉他,他不但不给我工资还要我赔偿他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打扰之处,万感不安!
方便之余请赐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