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雇了,不接受公司又安排职位,关于补偿金问题
更新时间:2013-08-02 08:41:21
问题描述:
从2011年9月到2013年7月中,本人已在星达实业有限公司工作快2年了。2013年7月底,公司决定撤销鸿越版房部门,其部门员工除个别人已安排到职位外,其他员工一率以解雇形式处理。当时公司并没有安排职位给我,当我拿着解雇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厂手续,谈及补偿金问题时,人力资源部门的人说先帮我调解。但最终不愿意给我补偿金,而安排职位给我,当时我已说明,我是做女装服装平面设计的。但给我安排的职位是依米奴开发部男装组的男装服装平面设计,与我一直从事的女装服装平面设计不相符,我因从来没从事过男装服装平面设计的工作,对男装的图案风格不了解,而且男装服装平面设计和女装服装平面设计跟本就是两种风格,对于一直从事的女装服装平面的我跟本就不能担任此职位。公司一开始就是没诚意要安排职位给我,其他同事刚好其他部门有相对应职位的都给安排了,为什么要到我拿着解雇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厂手续谈及补偿金问题时,最后才决定安排职业给我,而且和我从一来没从事过的,只是职位名称上有点相似,公司就抓着这点,说“都是服装平面设计,没什么不同,说如果你不接受,就是你个人放弃这个职位,公司不做出任何补偿”,因此我不能接受公司的这种安排。而且公司还提出你这种情况,跟据厂规如3天不上班,则为自己辞退。现在摆明是公司先解雇我,反过来公司还说我是自己辞职,我说在这种情况下,如你不帮我处理好,我会继续打卡上班,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但他们说“这样公司是不成认你上班的”。那我说“我先请假,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但他们不批。这摆明是想以厂规3天不上班则为自己辞退为由,本是公司解雇我,却变成是我自己辞退,想逃避对我作出的补偿金的问题。现在公司已向我发出自己辞退通知信了。
另外我的工资是分为两部份,一部份是1800元打到银行卡里,另一部份是1700是公司给现金。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仲裁请问胜数有多大,能获得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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