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地方的供销社要拆了盖新的楼。我们家就想要拆下来的那些还能用的东西,会胜诉吗?
更新时间:2013-07-31 22:26:4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这地方的供销社要拆了盖新的楼。我们家就想要拆下来的那些还能用的东西,就和供销社签了份合同,我们家出工钱找人,找车拆。一切费用我们出,拆完以后再把那收拾干净。结果我们家找不下工人,那个供销社的主任就从他们村找了一些干活的人,有一天晚上天都黑了,正是收工的时候,我家人就开始让工人回家。当天叫了推土机干活,就在大家都以为人都走出事施工地,打算回家的时候,那个供销社主任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自作主张的的让推土机把一堵墙推倒了。而那堵墙下还有一个人没走出来,我爸当时也在那堵墙附近,差点也砸到,都吓蒙了。发现人以后,我家人赶紧就打了120急救电话,还用自家的车子拉着人往医院赶,在半路上于救护车交接。后到医院 还掏了几千元的急救费,想让赶紧救人。后来抢救无效死亡了。那个供销社主任知道是自己让推土机推的。。赔偿的时候他不拉上推土车司机,但一口咬住这是我们家包的这活。后来我们家不掏,又因为他们是公家赔偿,这件事就放下。今年,那人以供销社的名义把我们家告到法院,一直拿合同说事。请帮我分析一下这件事,我们家应该承担什么?会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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