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的,我母亲于(退休职工)63岁,
更新时间:2013-07-31 12:02:30
问题描述:
我是重庆的,我母亲于(退休职工)63岁,5月11日晚外出散步被摩托车撞倒,造成左脚第五脚趾和膝盖平台骨折,当时去医院检查医生只检查出脚趾骨折,7天后再次检查发现左脚膝盖平台骨折,于5月28日治疗后回家静养,期间一致由我父亲照顾(退休)。肇事者摩托车只买有交强险。现咨询:1.脚趾骨折和膝盖骨折能认定为一起事故吗,要怎样证明,警察叫我们自己提供证据;2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向肇事者提起那几项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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