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漏缴7年社保,过了劳动仲裁期,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3-07-30 10:30:55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4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南京 永银文化公司 期间一直驻外工作,今年4月离职。办理社保交接时才发现公司只给我从2010年至2013年交了社保。问永银人力资源部什么原因,她们也找不到原因。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该公司老总给出处理答复就是:让我申请劳动仲裁,按仲裁结果去解决,公司不给补偿。我去水西门劳动仲裁咨询,给出的答复是:漏交社保超过2年不予仲裁,劳动法规定超过2年不申请仲裁视同放弃申请。我在该公司一直驻外,也没有怀疑过公司会不交社保。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特向你们咨询,请给予指点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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