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7月·27日·签订了一份保本投资合同,我应如何才能收回本金。还是到法院起诉。
更新时间:2013-07-29 14:34:35
问题描述:
我与**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签订了一份保本投资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合同规定本项目为两年,中途不得退约。合同中第五章,第一条的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及
第二条的规定;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承诺整个投资方案使甲方在合同终止时资金现值不低于甲方实际投资额(贰拾五万元)。差额部分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现今合同已到期,但该公司已人走人空,只剩下一个客服部处理未尽事宜。可今日客服部也联系不上(对方不接电话)。在此情况下,我应如何才能收回本金。请律师给予指教。是提交冲裁委员会,还是到法院起诉。如何做更有把握。谢谢。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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