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责任
更新时间:2013-07-29 16:32:2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买了一个二手房,3月5号签订合同,约定3月17号付首付,我10号给他。合同约定4月20号过户,5月30号交房。但因房东贷款未还清,拖至4月7号才还清贷款,因此我们过户拖至5月18,贷款6月27号打到对方账户,今天7月28号交房时,我要扣除2个月房租,房东拒给,还发生冲突,不交房,而且还拆除了属于硬装的玻璃门,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让他按合同给我已付款的0.0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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