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死,我们没有用做尸检,除了尸检,没有别的办法鉴定死亡原因了吗?
更新时间:2013-07-29 11:39: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姥姥在住院期间因喘定两路静点过量导致死亡,医院同意协商,赔偿人民币35000元。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就要进行尸检。所以我们决定和医院协商签署协议,协议中医院承认我姥姥的死亡是由喘定造成 属于医疗事故。我想以协议为证据再起起诉医院,要求按相关医疗事故处理条案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赔偿,还我姥姥一个公平,我们上诉成功的胜算大么?我该走哪个法律途径?寻求律师帮助,还我姥姥公道。谢谢您的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