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领结婚证
更新时间:2013-07-26 21:55:33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因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领结婚证,生有小孩后,不久小孩生母嫌弃男方家庭穷,就离开了男方,至今下落不明,现小孩的生父无法抚养此小孩,小孩的生父就将小孩送养给他人;可公正机关需要小孩的生母一起到场签字才可生效,但小孩的生母至今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男女两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县市(男方户籍是安福,女方户籍是遂川)若男方向法院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并指定男方为孩子的监护人。那男方可以在本户籍地(安福)法院申请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