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致他人轻伤,对方住院一个月,花了
更新时间:2013-07-24 18:26:39
问题描述:
你好,我致他人轻伤,对方住院一个月,花了六万医药费,无伤残,派出所要刑拘我,但告诉我,取得对方和解书可办取保,对方借机讹我,我给他十五万,才达成协议,取得谅解,虽然我签字同意,但我是违心的啊,现在检查院撤案了,免与刑事处罚,我能去法院以协议陪偿显失公平为由起诉吗,能胜诉吗,如果胜诉,能返我多少钱,还有,我如果胜诉了,对方能以不谅解我的理由,从新让司法机关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吗,谢写1各位,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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