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一句话导致我姐与姐夫争吵闹离婚等以及部分财产损失
更新时间:2013-07-22 22:21:59
问题描述:
我姐(甲方)跟我姐夫在一个育苗场打日工,当时我姐夫与我姐与对方(乙方)两个人在一起所以现场共三人,对方两个人是朋友关系,乙方不知道他们俩是夫妻,甲方并不认识乙方。乙方在背后指着我姐跟他们说“那女的叫某某,三更半夜给她打电话会跟你聊的,可以搞的”,我姐夫当时听到这句话就当场踢打了我姐。当场只有他们三人,事后乙方以及他朋友狡辩说没有说“可以搞”这三字,但是尽管只说前面那句话却造成他们夫妻间的不信任、争吵甚至动手,还损坏了部分家具,甚至闹离婚,还导致我姐夫将我姐长期以来辛苦打工的5000块钱拿去挥霍掉,还有我姐因此误工,这一切已成了不争的事实。期间通过育苗场场主协调乙方有表示要赔偿道歉,但是每次都只是敷衍,而且乙方本人从不露面也从不主动,根本没有态度,说好了要赔偿15000元后又反口。今早乙方的弟弟打电话过来协商的时候旁边还有一个人接过电话对我辱骂 请问律师,这事育苗场的场主有没有责任?还有,如果我们不能提供验伤单,及家具损毁的证明,上法庭的话有胜算吗?但是只要我姐夫一喝酒就拿着来说事与我姐吵架、甚至连我妈都骂,可是他心结不解我姐就得苦一辈子啊,律师,请你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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