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更新时间:2013-07-20 12:06:4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3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签订时口头约定实习期三个月。在来到用人单位报道后,人事部说要实习六个月,因为学校派遣证已经是该公司,所以不能拒绝了。在15个工作日后,公司与我签订了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不是违法的吗?在这里想要了解的是,我在试用期提出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合乎劳动法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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