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雨引发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3-07-16 17:45:55
问题描述:
我家前院修了一间平房(店铺形式,带独立卫生间与厕所),将其租给某人,其用来储存建筑材料,近因2013年7月7日武汉降暴雨,造成平房及家里淹水约30公分,7月8日水退后,发现平房墙体基础整体错位,遂立即联系租房人,其未亲自出面而派几位农民工来欲将其货物搬走,因责任人未能出面解决问题,我们便拒绝搬运要求,同时从农民工口中得知其存放的物品为混凝土用膨胀剂(淹水后导致膨胀剂熟化膨胀,以致墙体被挤压错位)。同时据农民工称,该批建筑材料系某国内大型特种建筑材料公司所有。后几日,其多次派人来了解情况并协商,因墙体底部错位,致房屋安全存在严重隐患,遂要求其将损坏墙体拆除后重新砌筑,相关费用由该公司全部承担,而不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但该公司拒不接受,表示我方对其货物具有保管责任,表示其建筑材料部分损坏而由此导致的房屋损坏我方也需承担部分责任。我方不同意此项解释,原因如下:1.租房人所交房租至2013年6月25日截止,淹水时刻的房租没有交纳。2. 在下暴雨当天我方多次电话租房人告知对可能淹水的问题,但是对方未接电话(有通话记录)。3.2013年7月7日暴雨导致整个武汉市严重淹水,此系不可抗力,并非人为原因造成,我方不因相关承担责任。
请问我方对此事件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协商未果,我方是否有权对此批建筑材料进行销售处理(同时告知租房人),用销售所得款项修理房屋,剩余款可以考虑归还。
(另:该房屋租赁时未有任何形式书面合同,而房租仅开有收据,月租2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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