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给别人担保,开始日2005年12
更新时间:2013-07-16 13:51:11
问题描述:
我和同事给别人担保,开始日2005年12月,期限至2006年6月19日,由于借款人到期未还,2009年3月19日,信用社提起诉讼。开庭当日,贷款人叫我去法院,我说你借的钱你去还我不去,贷款人说是我借的我一定还保险没你的事,你很忙就别去了,写个委托书就行,在贷款人承诺没我责任的情况下,我写了委托书。另一担保人由于调走贷款人让人代写了委托书事后,贷款人我说都办好了,没你的事了直到2011年7月,我查看公积金时发现被划才知道我承担了带责任。后来,另一担保人因委托书不是本人所写,提起上诉。法院作出了因违反本人自愿原则,要求重审。现在重审做出判决,我承担连带责任,另一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请问我怎样上诉。整个过程我都有被借款人欺骗的感觉。我可不可以控诉借款人欺骗我,违背我的个人意愿?从第一次借款人和贷款人达成协议,到我的公积金被划走我都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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