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我与卖方签订协议,以72万元购买其房产一处。约定7月1日前交付一半,10月1日前付全款。
更新时间:2013-07-15 23:24:08
问题描述:
5月26日,我与卖方签订协议,以72万元购买其房产一处。约定7月1日前交付一半,10月1日前付全款。6月26日,通过转账方式付给20万元。并口头约定7月1日后支付16万元。卖方带我到房间查看后,把她的一张旧床作价卖给了我,并给我钥匙,同意我购置家具,七一后付款搬家。我利用七一假期等一个周时间,购置了4万多元的全新家具、电器,布置了楼房。7月8日,打电话给卖方,让她告知账号打款给她。卖方却说房子不想卖了,不要房款,要求退房,或者加价。退房的理由是我拖延了几天房款;加价的理由是原来卖的价格低了。第一次要求至少加价6万元;两天后加价到8万元;否则就以我拖延了房款为由退房。约谈了几次也没有商定。在约谈中,卖方明确表示,我拖了几天房款只是个借口,她的真实想法就是要加价。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还有,跟她签订协议后不久,我就把自己现在的住房卖了,已签订协议并收了首付,给卖方的钱中一部分就是卖房前。现在卖方不同意卖了,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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