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内部集资房,针对内部工人个人的选房资
更新时间:2013-07-12 21:59:41
问题描述:
厂里内部集资房,针对内部工人个人的选房资格签订的选房协议,并无正式的购房合同,该房现在还没有网签,房主和开发商也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当时我和买方口头协议以一万五卖了我的选房资格,因是熟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对方至今只支付了5000元的转让费用,,开发商分次收房款,第一次第二次房款是买方交的,一共6万五,总房款13万。现在房价上涨近10万,我方反悔,以自身没有产权证及我没有完全支付那一万五的选房资格费用为由,拒绝让其交第三次房款,可视对方手里有我的选房协议及交款凭证,请问,如果我反悔,对方还能继续购房吗?我方现在要返还对方的5000元及其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可是对方不同意。要求我们支付12万的上涨费用。。再加上其之前支付的7万。要求我们支付19万给他。。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马上就要交第三次房款了,需要带上选房协议和我的身份证才能交款。如果我们双方都不妥协,谁也交不了钱,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打官司,我们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并且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