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基本上是无理由解雇我,而且近期在大规模裁员,另外,我们公司很多人都是自动续签合同。就是,也许合同期限到了,也没有继续签订合同,但是仍然在为企业工作,该怎么要求经济赔偿?
我在一所培训学校工作,已经有两年半了,在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教学也得到了大家的赞赏,之前在紫荆一个校区工作了大概一年半时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换到了金沙校区,但是都是同一个培训学校。由于金沙校区的校长不发工资条,而且经常恶意扣工资,虽然事后经员工提醒,会给你补上,但是,这种行为让人很讨厌,所以在工资这个问题上比较计较。由于今年复读生这个项目是亏本了的,所以上面规定金沙校区今年下半年不招复读生,而所有的复读生都送往建设路校区。刚好,我三年前毕业的一个学生她弟弟今年没考好,想通过我介绍到学校来复读,因为比较信任我。所以我直接跟建设路校长联系,问了关于班型、管理和收费等的情况。也问了能不能到建设路上课,但是那边校长说不行,还问了关于返点的事情,因为这种事情在培训行业很正常,中间人可以拿到一笔介绍费。然后在我上班的时候,金沙校长把我交到了办公室,就说我被解雇。说我计较个人得失,说这件事只是个导火线,说我不注重集体利益。她说,如果要介绍学生到建设路,应该通过她金沙校长的关系,我之前一直没弄懂她的意思,后来才知道这样可以算成是金沙校区的业绩。然后又以各种理由比如我平时埋怨比较多之类的把我开除了。我心里觉得很委屈和冤枉,后来才知道办公室另外有一个老师由于7、8月份没什么课,她也把人家开除了或者是让她到交大路校区。而且最近交大路校区大概辞退了接近10个老师,有自己走的,也有被开除的。我觉得,领导当然会比较喜欢听话的员工。我虽然不是那种在领导面前说漂亮话的员工,但是,在我的工作岗位上,还是一直兢兢业业,而且,这一年在金沙工作,也没有发过什么言之类的,和校长谈话时间很少,谈话的时候也许是计较钱的事情,但是计较的是我该得的部分,而且因为她是一个不让人信任的校长,所以我才会去计较。所以我很希望得到专业方面的帮助。另外,我们学校基本只有新员工会签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人事部门想起了就找大家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想起,就不会签,所以我的合同虽然今年5月就到期了,但是仍然在为企业工作。我希望通过申请经济赔偿告诉企业,你不能不对员工负责,也不能随便就开除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