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损失么
更新时间:2013-07-10 10:05:28
问题描述:
我在长春绿园区一家单位工作了两个月,现在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离职时还处于试用期,我在网上了解过,说是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现在我回单位结算工资的时候,单位要求我赔偿他们3000块钱的培训费用,之前只是有老人带我工作,并没有专门进行过培训,请问单位这样要求合理么?合同上有个规定是说一年之内离职,需要赔偿单位全部的损失,我每个月出差补助是2100,工资是1200,单位给我支付了总共两个月共计5000元,这个钱我可以赔偿,但是他管我要3000培训费我接受不了,昨天去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让我写一份自愿赔偿3000元,并按下手印,当时我也不知情,并考虑到毕业证学位证还压在单位,就听他的按了手印,现在我是不是必须要支付这笔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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