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地区的,有个6月大的孩子,发生

更新时间:2013-07-08 14:14:06
问题描述:
我是石家庄地区的,有个6月大的孩子,发生了交通事故死亡的怎样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牛立光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您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4、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4、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5、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6、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部分不另外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所有赔偿项目,您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详细的赔偿数额没法计算。
    最主要的是死者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两者的区别很大。
    可以再咨询我。
    2013.07.08 10:08:01
    点赞
  • 常志强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2013.07.08 11:43:35
    点赞
  • 郭耀文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是否治疗的相关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具体可联系
    2013.07.08 14:14:06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我父亲(65)在环卫工作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怎么赔偿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汽车广告拍摄合同范本
汽车广告拍摄合同范本
广告合同范本
我父亲在煤矿上班因下班刚出大门与拉煤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费用有以下规定:《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结婚一年多了,有一6个月大的小孩,在这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有小孩6个月大了
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 哺乳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们有俩孩子,大的8岁小的3个月。她说要的的可以吗
一般来讲,如无法协商,法院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女方抚养3个月的孩子。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律师解答动态
2分钟前
胡钦律师
近期帮助 7987 人
甲方需要赔偿金额给乙方但迟迟不赔有聊天记录甲方承认要赔偿给乙方可以报警追回吗
6分钟前
孔德路律师
近期帮助 2158 人
施工车把防洪堤给压坏他们可以陪长吗
8分钟前
张福恒律师
近期帮助 17534 人
你好,我的孩子6周岁了,他的孩子7周岁了,他的孩子先动手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那捎地粑打了他的孩子,
21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960 人
你好,我们买房的时候没有告知小区另一半属于安置房,属于欺诈吗?
22分钟前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
近期帮助 28914 人
我想问一下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是个独生子跟着父亲财产是归已经离异的母亲吗?没用立遗嘱
25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960 人
请问用夫妻俩人的房产证向别人抵押借款,如法院拍卖后只能动用一人赔偿,而未签字的一方有权利不承担吗
26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960 人
自然人先立遗赠扶养协议后来遗嘱他去时候按哪个
29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9960 人
我想咨询一些离婚相关问题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