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需要煤炭,与B公司签订供应合同,本
更新时间:2013-07-04 18:28:57
问题描述:
A公司需要煤炭,与B公司签订供应合同,本人亲戚C有煤炭货源,B公司让C以B的名义供应煤炭直接到A公司,因A需要煤炭带票,C就从D公司开具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税点偏低)交给B公司 B再交给A,后来D公司出事,C也被判实刑十年,量刑过重,罪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 听说有新的司法解释要准备出台,C有希望申诉成功吗 谢谢 该不该判C这么重或者该不该以虚开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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