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又再婚,再没见过了。我肯定不想了,还可以,是不是就不用再担负养老的义务了。
更新时间:2013-07-05 15:55:54
问题描述:
我从生出后,爸妈就离婚了,各自又再婚,又各有各的小孩,各有各的生活,也不管爷爷奶奶,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带我找过他们,他们说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们,躲你们都不来及。。害怕抚养我,供我上学,也不照顾老人,影响中就6岁见过一下,再没见过了。。找不到他们,他们也不想让我们家人找到他们。我一直是爷爷奶奶带我长大到18岁,他们去世后,我就出来自己工作挣钱养活自己了。。。现在在大伯家住着,大伯大娘觉得我可怜,一直收留着我。今年已经21岁了,谈了一个对我很好的男朋友,想结婚。。现在的问题是大伯说老了爸爸妈妈肯定要来找我,不会动了要让我抚养,我肯定不想了,让我照顾大伯还可以,照顾亲生父母,我真的对他们一点感觉都没有,没有感情,想起来还有点恨他们。。听说现在的法律说不养老就是犯法,有什么办法能保护我自己,不受到伤害。。。谢谢。听朋友说可以转移户口到我大伯户口下,或者结婚到老公户口下。。是不是就不用再担负养老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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