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经营合同的几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3-06-30 10:23:24
问题描述:
我与老表在2012年9月25号左右承包了一个宾馆经营,此宾馆的前老板,也就是和我们签合同的这个老板已经经营了这个宾馆4年,房子也是他租当地人的,当时他租的是框架,租期为10年,因为中间可能生意不好的原因他要转包出去。后面宾馆的设施以及装潢是他们搞的。所以我们包这个宾馆经营的合同签的经营期限是六年。只不过这个合同不是我签的,是我老表签的。合同中约定:每年的承包宾馆的租金是42万元,其中押金是10万元。就是说我和我老表一家每年各摊租金21万元,押金每家各摊5万元。我家在9月25日汇给我们上家账号5万元,作为押金。26号汇给他21万元作为租金。此份转包经营的合同里面并没有体现相关违约责任的条款。我们经营了4个多月的时候因为生意不如意也想转租出去,其中有一家十分看中我们正在经营的宾馆的位置。他就和我老表谈判,其中他曾向我老表说他想不通过我老表直接和我们的上家谈,因为他只是看到了宾馆的位置,里面的东西以及装潢他不看中,他要自己装修。说白了也就是只是想租框架,里面的东西该谁谁的谁搬走。开始他是和我们接触的,后来就不和我们接触,直接和我们的上家,也就是和我们签订转包合同的老板接触,且与他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合同。相当于没有经过我和我老表的同意,直接越过我们他们两家另签的租赁协议。因为我们经营的时间刚好半年,刚开始我们上家同意退还我们半年的租金,不退押金。但是后面我们多次催要,他都故意拖延或是关机。请问,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我们下半年的租金?我的5万元押金可以要回来吗?这些内容要涉及哪些可以参考的法律条文呢?希望诸位律师能帮我们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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