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中的“转让费”法律上该如何界定?(急)
更新时间:2005-07-01 05:25:01
问题描述:
我们这个城市有条商业街,因为店面比较抢手,房东在将店面出租的时候通常会收取5、6万的所谓转让费,才肯签租赁合同,每月店租另算。而且转让费在合同上并不体现,房东只出具收据。现我家就遇到这样的难题,我们已经交了6万的转让费签了3年的租赁合同,先还有两年租期,房东却要违约欲租给他人。
请问:房东若违约除了承担合同上写明的违约金及赔偿我方损失外,对于我们交纳的6万元转让费我们可不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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