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2年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后又于2
更新时间:2013-06-24 10:52:36
问题描述:
我与2002年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后又于2004年又经原单位派到原单位有股份的新单位上班。直至2007年入股百分之二十五,后增至百分之五十新单位一辆货车,后又于2010年双方各投资百分之五十购新车一辆,为本单位运货,单位按市场价付此车运费。上述车辆都是我开,单位给我开工资,分红车辆利润。现单位单方面终止与我合作。请问我怎样索培劳动争议方面损失,和车辆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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