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土地承包,权发包方是否有权单方面收回
更新时间:2013-06-21 17:11:06
问题描述:
发包方单方面将我承包的田地收回。理由是我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该土地是一直无人愿意承包的,且荒芜许多年,在我搬来此村后与发包方签订了承包合同。且通过了村委会及村名代表会议同意后签订的合同,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以土地使用证还没办好,办好后一起将以签订的合同一起发给承包方。但发放了《农村税费改革耕地面积和农业税分配落实情况表》该表中以明确注明我的姓名,承包地面积,应缴纳的税费数额。并且该表是更具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按以下办法确定 :以农民第二轮合同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为基础确定计税面积的。我是在1998年承包的该土地,也就是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承包的。 请问更具《农村税费改革耕地面积和农业税分配落实情况表》是否可以证明该承包地的承包权属于我。且该田地在发包方拿走之前我已经耕种了5年。并交纳了所有的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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