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可以得到合理陪偿
更新时间:2013-06-21 16:21:54
问题描述:
我小孩2011年6月12日因伙同同学到江边玩,因弱水失踪,经110处警,当地派出所,海事处,等力量多方搜寻,至今没有找到,当时他是在读小学生,学校统一要求买了学生险。由于没有找到人,法院要求两年期满才能立申请死亡申请,申请公告期为一年,就等于从出事到宣告死亡总时为三年,问题是我要求保险公司理陪时他说要有法院宣布的死亡判决书才能理陪,而且他们说是在出事后的两年内有效理赔,请问在法院审判书出具后我的权益还能保障吗,我该如何争取自已权当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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