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A)与某女(B)结婚数年,有一子(8岁),均是广州户口。多年前,购买一套不足60平米的狭小住房
更新时间:2013-06-20 11:43:40
问题描述:
某男(A)与某女(B)结婚数年,有一子(8岁),均是广州户口。多年前,购买一套不足60平米的狭小住房。A有稳定工作,勤恳无过错,月工资4—5千元。B无稳定工作,主要是持家,有时做一点小生意。B有一弟(C),三十多岁,身体健全无病,却好吃懒做,什么工作也不做,没有经济收入,全靠其姐(B)资助生活。C还找一女(据说已经登记结婚),生了一个女孩,全家三人(均外地户口)成年住在其姐和姐夫家中,白吃白喝白住。A一个人的工资要养活A、C两家人。本来房子就小,两家人住在一起,更加憋困。B非常袒护其弟,即使有时其弟全家被要求搬出去,也是由B拿家中的钱为其租房,给钱让其弟生活。还经常让其弟全家在自己家中吃饭,仍旧由其供养。过一段时间,认为在外租房花钱多,不经A同意,又将其弟全家叫回自己家住。A若反对,B就与A吵架,坚持要照顾其弟。像B这样袒护自己懒汉家人的做法,实属罕见。其弟有姐保护,更加什么工作都不做。此问题已经持续多年,夫妻为此不和。现A想提出离婚。问题是:像这种情况,如果协商离婚不成,B不同意离婚,诉诸法院,法院会判离婚吗?孩子会判给谁?B能被认定为“有过错一方”吗?(请不要将此问题的信息公开,手机号和邮箱号也请不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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