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协议意思大
更新时间:2013-06-18 15:52:32
问题描述: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协议意思大概是这样的。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不用承担抚养费,另外男方每月付给女方两千元生活费直至女方嫁人为止。可是男方四年来一分钱没给。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有效的要怎么做,去过市法院立案庭但是不给受理,踢到镇法庭,工作人员说这张协议是无效的。现在不知如何是好。希望你们能提供点专业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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