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但没有决策权,股东要从事违法行为,我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7-10-30 18:36:23
问题描述:
2010年,张和杨二人同我一起通过中介机构注册了一家公司,当时定的出资比例张为40%,杨和我各30%(实际为中介公司办理,个人实际未出资)。公司章程确定我为法定代表人,委托我处理日常事务,但我没有实权,决策权在张手上(张和杨为实际出资人,经营费用由张和杨全部出资)。我懂产品,只负责市场销售,但张不擅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有时干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影响公司发展,我去年底提出无条件离开公司,张看公司的业务资源都掌握在我的手上,为了不让我走,就说把股权多转点给我,让我持有50%,张自己30%,杨20%,并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内部协议(只写明了按注册资本200万元各自的应出资额和实际出资额,算我15%的干股,另35%所需的股本70万等赚了钱后再补给公司,由于张和杨的实际出资额都超过了所持股份比例60万和40万,写明了扣除股本后公司分批次退还给他们,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签订协议时口头约定公司由我负责管理,按照我的思路来经营。但实际没有履行,张仍然操控公司,无视我的存在继续干些不正当的勾当。我现在还是想无条件退出来可以吗?但他们一直不肯变更法人,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变更法人,从事了违法行为我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如果他们坚持不变更,我是否可以自己到工商部门说明情况?请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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